以殺毒軟件而聞名的約翰邁克菲終於與科技巨頭“英特爾”就其姓名的商業用途達成和解。
去年,約翰·邁克菲 (John McAfee) 將其反病毒公司出售給芯片製造商六年後,就將其名字用於商業目的的權利起訴英特爾。 2010 年,英特爾以 7.7 億美元收購了邁克菲先生的前公司 McAfee Associates,當時移動設備時代仍處於起步階段。 儘管英特爾擁有 McAfee 商標,但它不再以該名稱開發防病毒軟件。
John McAfee 想將他目前的公司 MGT Capital Investments 重命名為“John McAfee Global Technologies”。 不過,英特爾也提起了反訴,反對將其現在的公司更名,認為這是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在美國地區法官 Paul Oetken 駁回了 McAfee 2016 年的訴訟和英特爾在和解協議簽署五天后於週三提起的反訴後,該法律訴訟現已解決。
雙方達成了一項共同協議,允許 John Mcafee 在廣告、促銷和演示中使用他的名字。 但是,他不能將自己的名字與任何與網絡安全和安全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相關聯。 這意味著他不會為“John McAfee Privacy Phone”或“John McAfee Captial Investments”或“John McAfee Global Technologies”等詞組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