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6 月 10 日

第 143(1) 條規定的通知:當第 123 條扣除額受到質疑時該怎麼辦

報稅就像是衝過終點線。填好數字,收到確認函,生活繼續向前。然而,某天,一封來自稅務部門的郵件襲來,那種「大功告成」的感覺瞬間消失殆盡。

大多數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擔憂。但在這種想法進一步加深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實際情況以及需要採取的措施。

暗示並非大多數人所想的那樣。

第 143(1) 條規定的通知與審查通知之間存在區別,大多數納稅人直到收到其中一份通知才明白這一點。

稅務審查通知意味著稅務官員決定對報稅表進行仔細審查。這是一個更為複雜的過程,有其自身的流程和要求。

根據第 143(1) 條發出的通知並非如此。

報稅表提交後,會進入中央處理中心的自動化處理系統。此階段無需人工審核。系統僅將申報表中的資料與稅務部門已有的記錄進行比對。記錄包括:雇主提供的工資和預扣稅數據;銀行提供的相關資訊;以及金融機構報告的投資和收入詳情。

如果數字匹配,系統會發出正式通知,確認申報已處理完畢。如果有不符之處,系統會發出標記通知,指出具體差異,並要求納稅人確認稅務部門的計算結果,或解釋申報數字為何正確。

沒有人被單獨挑出來。系統發現一個無法匹配的號碼,需要回覆。

關於時間安排,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對於2025-2026財政年度提交的報稅表,稅務部門可以根據第143(1)條的規定,在申報表提交的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九個月內發出通知。 2026年7月提交的報稅表,該期間至2026年12月31日。

為什麼第 123 條扣除會受到質疑

扣除項是稅務機關發出退稅通知的最常見原因之一。

當納稅人申請第123條規定的扣除額時,自動系統會核查其掌握的資料是否與申請相符。如果金融機構報告的投資詳情與報稅表中所申報的不符,或無法從現有記錄中確認扣除金額,系統將發出質詢。

這種情況的發生有多種原因。例如,雇主可能在16號表格中填寫了不同的資料;銀行或金融機構可能沒有及時提交更新後的記錄;在某些情況下,申報表本身存在資料輸入錯誤,導致資料不符。

這些情況並不一定意味著扣款有誤,而僅僅意味著系統無法從現有記錄中核實該項索賠。

首先請閱讀這份文件。

收到通知後最常見的做法要嘛是沒看就直接交給助理,要嘛是因為覺得太複雜處理不了就先放在一旁。這兩種做法都會不必要地拖慢進度。

這份文檔的語言並不晦澀難懂。它清楚地展示了三件事:申報表中聲明了什麼?系統計算出了什麼?以及兩者之間的差距。

當對第 123 條扣除項提出質疑時,通知將明確指出具體的扣除項目、被不允許扣除或需要調整的金額,以及由此產生的稅款或差額。在採取任何其他行動之前,請務必記下有爭議的確切金額。

取出原始文件

一旦爭議金額明確,請收集當初提交報稅表時支持該扣除的記錄:

  • 人壽保險保費收據或保單繳費證明
  • PPF存摺顯示了本年度的繳款情況。
  • ELSS投資憑證或共同基金報表
  • 如申報,需提供子女的學校學費收據。
  • 雇主簽發的16號表格,確認已申報的扣款。
  • 2025-26財年26AS表格,用於核實已正式向部門報告的內容。

將這些資訊與申報表中的資訊進行核對。要嘛是申報表有誤需要更正,要嘛是申報表資料準確無誤,只是系統使用了不完整的資料。拿到相關文件後,這兩種情況就會一目了然。

邁出正確的下一步

若審核發現申報表有誤,則應依第154條提出更正申請。這樣可以修正資料並提交修訂後的計算結果。對於2025-26財年的申報表,此選項自收到通知的財政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年內有效。

若文件確認申報無誤,請登入所得稅電子申報入口網站,進入待處理事項,找到第 143(1) 條的通知,並附上證明文件提交回覆。請清楚說明第 123 條扣除的有效性。逐項核對數據。讓文件本身來論證,而不是依賴冗長的文字解釋。

如果通知屬實且確實需要補繳稅款,及時繳納是最明智的選擇。根據第234B條和第234C條規定,未繳稅款將自原定到期日起持續產生利息。原本可以處理的欠款,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累積成更大的欠款。

回應視窗不會等待

第 143(1) 條規定的通知,答覆期限為自文件上所列日期起三十天。

三十天聽起來時間足夠。但如果需要收集文件,而且對系統不熟悉,時間就會過得比預期更快。在收到通知後的第一周內開始文件審核,可以留出充足的時間準備一份合適的回复,而不會被截止日期逼得喘不過氣來。

如果對第 123 條扣除項提出質疑,並在規定時間內收到清晰的書面答复,幾乎總能得到解決,無需進一步升級。但如果置之不理,就會引發後續程序,這些程序比當初簡單的線上答覆更加耗時費力。

關於作者 

凱里馬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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